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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十九---河湖岸线保护率

发布时间:2020-05-08 信息来源:白山市生态环境局

  【指标属性】参考性指标 

  【考核要求】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完成情况】已达标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及《吉林省河务局关于统计上报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名录的通知》文件,涉及我市应编制《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河流为松花江、浑江、头道松花江、松江河等4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按照编制指南,松花江、浑江由省水利厅负责编制,头道松花江、松江河由市水务局负责编制,目前头道松花江、松江河的《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正在启动中,计划在2021年底前完成编制。 

  为了加强对河道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在未编制《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前,我市在2018年起开始划定全市大小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目前松花江、浑江、头道松花江、松江河等4条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已全部划定完成,并由各县级政府正式批复(见附件)。针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的突出问题,我市严格贯彻省总河长令《关于坚决打好“清四乱”攻坚战的决定》的指令精神,印发《白山市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治措施,迅速开展行动,扎实有序地开展了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经过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巩固提升阶段,共摸排出河道“四乱”问题76个,已经全部整改销号完成,销号率达到100%,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河道面貌得到了很大改观。 

(责任编辑:王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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