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标二十九---城镇污水处理率
发布时间:2020-05-08 信息来源:白山市生态环境局
【指标属性】约束性指标
【考核要求】≥95%
【完成情况】已达标
根据白山市各县区污水处理厂台账、污水排放总量等数据,2017至2019年,白山市城镇污水处理率分别为81.47%、85.77%、95.05%,达到考核目标(≥95%);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率均达到100%处置。
【指标属性】约束性指标
【考核要求】≥95%
【完成情况】已达标
根据白山市各县区污水处理厂台账、污水排放总量等数据,2017至2019年,白山市城镇污水处理率分别为81.47%、85.77%、95.05%,达到考核目标(≥95%);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率均达到100%处置。